来源:滨州环保
2018-11-24 09:57:11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自11月23日至26日左右可能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公众防护措施
1、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停止课外课程及活动
2、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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