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5 17:11:01
齐鲁网滨州1月25日讯 1月25日,记者从邹平市纪委监委获悉,多名人员被通报,具体如下:
中共邹平市纪委、邹平市监委对高新街道山旺埠村党支部书记程兴良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兴良在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村级审核中优亲厚友、把关不严,违反工作纪律;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财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程兴良身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本应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导致村民多次上访,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程兴良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邹平市监委对高新街道山旺埠村村委会主任李朝晖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朝晖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李朝晖身为村干部,本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村民谋福利,但其私欲膨胀,涉嫌职务犯罪,导致村民多次上访,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邹平市监委对魏桥镇魏桥村变电站工作人员魏加震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魏加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担任村变电站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截留、虚报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魏加震身为变电站工作人员,本应实事求是为民服务,但其私欲膨胀、中饱私囊,侵害全体村民利益,涉嫌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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