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0 08:49:03
齐鲁网滨州3月20日讯 3月20日,记者从惠民县人社局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其中: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
惠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于3月份调整完毕,从2019年1月份开始执行加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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