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9 19:30:03
齐鲁网滨州3月29日讯 3月29日,记者从滨州市民政局获悉,4月1日起,滨州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调整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涉外国人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华侨(以下简称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关系到婚姻当事人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自4月1日起,常住户口在滨州市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调整为由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为保障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调整,提升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我市于3月29日召开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培训班。全市婚姻登记处主任及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员共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从婚姻登记工作政策法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结束后,召开全市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就各县区婚姻登记、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进行了座谈讨论。
培训指出,婚姻登记是一项法律性、社会性、程序性、即时性、服务性很强的行政工作,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下一步将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婚俗改革、推动婚姻登记便民利民、增强婚姻登记服务创新意识等方面推动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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