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3 17:28:05
2019年5月13日中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接到网友举报“滨州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是否存在违法?”的网络舆情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警力展开调查。情况调查清楚后,违法警员所在中队已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情回放
交警部门发现滨州论坛网民拍客爆料的“滨州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是否存在违法?”的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调查。经查,网民拍客爆料的巡逻警车确属交警部门的巡逻警车,而且驾驶警车巡逻的警员确实存在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本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90条之规定,对违法驾驶人罚款50元,记2分。
情况调查清楚后,违法警员所在中队已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违法警员真诚接受了处理并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作为交警部门的巡逻执勤人员,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各项规定。
最后,滨州交警也提醒广大巡逻执勤人员,一定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开警车巡逻时需要系安全带,骑警巡逻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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