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05-15 08:54:05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省、市车改办统一安排部署,在省局的有力指导下,借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功经验,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开展涉改车辆处置工作,截止2019年4月底,涉改车辆全部成功处置。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涉改封存车辆186辆,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处置105辆,竞买参与者达637人次,报价2337轮次,评估总价值289.79万元,拍卖资金375.2万元,增值85.41万元,增值率29.4%。报废处置79辆,残值资金2.37万元,调剂公务用车2辆,节约财政资金30余万元。同时完成省属事业单位车改涉改车辆处置,处置省属事业单位车辆11辆,其中报废5辆,公开拍卖6辆,上缴省财政拍卖资金31.58万元。
今后,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保留公务车辆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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