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21 19:07:05
齐鲁网5月21日讯 5月21日,记者从邹平市人民法院、邹平市司法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十一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经2019年5月17日邹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巩燕平等61名同志为邹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名单如下:
巩燕平、付连花、刘兴平、严茂炳、刘以军、孙艳、卢鹏昌、冯大海、吕长田、刘艳艳、付思华、刘昭和、刘茂森、孙永超、于嫱、周盼、刘清华、司宁、刘静、孙红、刘学、孙红叶、刘凯、刘春、刘方舒、刘鲁东、刘浩、刁艳华、宋波、崔政伟、丁凤凤、吕振、任小明、孙翠英、刘家红、刘福友、刘丙玲、刘晓莹、于晓晓、刘华、卢珊珊、刘洪滨、孙笛、刘长建、刘杰、刘强、刘红侠、刘军、孙乃希、李金霞、张静、刘长春、张序文、王刚、宋秋菊、高日卫、韩本刚、郝颖祎、高临宏、宋敬学、贾涛。
特此公告。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