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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建设法治滨州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09-11 20:54:09

齐鲁网滨州9月11日讯 9月11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设法治滨州,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七五”普法以来,滨州市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滨州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滨州市先后有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一大批村居(社区)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9年滨州市被推报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市。

新闻发布会上,市普法办就《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就文件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及落实的具体措施等四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经了解,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促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实施方案,滨州市将在全市国家机关中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的主体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积极推进普法理念、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创新。为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细,市普法办制定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凡、彭芳、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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