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20-01-22 09:25:01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治理成效,离不开法治和法治思维的保障和护航。在审议中,滨州代表团的代表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建议。
贾涛代表说,滨州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一年来,滨州律师队伍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社会管理事务中,律师队伍是一个非常有活力有动力的因素,让社会上联下达,增加社会韧性弹性。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是重要的内容,律师作为社会机构、独立中介机构,可以促进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建议为律师在更多更广层面参与政府工作提供和创造条件。同时,我省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许多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破解难题,建议将律师吸收到改革发展政策制定的工作中。希望尽快实施政府关于购买法律服务落实惠企政策的文件,解决企业实际涉法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合法依法经营,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张敏代表说,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在执行过程中,希望结合实际,明确标准、规范执行,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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