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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3月11日起滨州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3-11 09:50: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1日讯 3月10日,滨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滨州市日常医疗服务的通告。

近日,山东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已由Ⅰ级调整为Ⅱ级,且经省评估滨州市所辖县(市、区)均为疫情低风险区。为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满足患者就医需求工作,现就有序恢复滨州市日常医疗服务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1.有序恢复医疗服务。从3月1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全面落实省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但经医疗机构自评或相关部门检查,认为预检分诊能力不足、感染防控不到位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继续暂停开诊。

2.强化重点科室管理。医院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门诊和检验科、影像科等传染病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科室,应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相关防护标准见附件1—5),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确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口腔、眼科、耳鼻喉等专科医疗机构开诊前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对照防护标准等做出依法依规执业书面承诺,并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审核评估后确定是否开诊。

医疗机构的便民门诊、慢性病门诊、查体中心、内镜检查、肺功能检查、呼气实验检查、高压氧治疗等科室,由各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自行评估决定是否恢复相应医疗服务。

二、继续保持原有防控措施力度不减

3.严禁违规接诊发热患者。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仍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和有明确肺炎症状的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预检分诊流程,及时引导发热病人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将患者情况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指挥部报告。

4.严防严控“防输入”。医疗机构所有入口均应设立体温筛查点,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可佩戴带阀口罩),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对发现的发热患者予以登记,并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上报有关登记信息,严禁简单劝离医疗机构。

5.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对门、急诊患者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分析病情,合理分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充实到发热门诊。同时,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做好相关制度落实和流程管理。

6.强化院内人员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住院部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严禁在病房开展门诊服务。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原则上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确需更换的要严格排除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实名陪护证制度,一人一证,凭证出入,严禁转借。对于不能排除疫情风险的新入院患者要安排单人单间,待排除风险后,再安排进入合住房间。严格落实医院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护理员、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等)、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健康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登记,并针对排查出体温异常人员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

7.强化院感防控管理。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规范消毒、隔离工作,降低患者、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暴露风险。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人员易聚集场所(如挂号窗口、收费窗口、取药窗口、检验科采血窗口、影像科取片窗口、院内商店等)的管理。各医疗机构食堂应提供配送服务,不准集体就餐。

三、统筹做好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

8.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维护好本院医疗秩序。要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全面推行和倡导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制度,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门诊诊室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加强通风换气,减少交叉感染。

9.全面落实实名制就诊要求。除急诊患者意识不清且无陪同人员外,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必须实名制就诊。儿童患者就诊可凭本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身份证件。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实名制信息的登记和患者信息的保护,确保就诊轨迹可追溯防止信息泄露。

10.全面加强特殊场所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静脉输液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预防接种室、高压氧舱、NICU、医养结合病区、康复与临终关怀病区等特殊场所和精神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特殊单位的管理管控,落实相关防控举措,严密防范疫情的传播。

1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活动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不力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责令立即暂停医疗服务并整改。造成疫情传播的,将对相关医疗机构、相关部门从严追究责任。

以往与此通告不一致的有关规定,以此通告为准。

附件1

疫情期间口腔科门诊医务人员防护及工作流程(参考)

一、口腔科分诊台配备专门护士对病人及家属测量体温及询问流行病学史并登记(根据诊疗方案最新版)。患者及家属必须佩戴口罩。询问患者及家属并要求其填写《患者/家属流行病学筛查表及承诺书》,包括:患者以及家属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手机号码。并就有无以下问题进行确认,承诺对本次填写内容负法律责任。体温正常且无以下情况的患者及家属方可进入候诊区。

1.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有无国外旅居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无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有无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无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 有无可疑不适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

二、严格预约制度,原则上只接诊预约患者,根据预约时间前来就诊。根据候诊室的面积合理布置候诊人数(包括患者家属),不能造成人员大面积滞留。建议人与人之间距离在1.5米以上。

三、统筹设置诊室。保证一医一患就诊,诊疗区域应加大患者物理间隔,高度应不低于1800mm,对于非独立牙椅诊室,可间隔一台牙椅安排就诊。诊疗区域台面尽量少摆放物品,不可摆放个人生活物品。在诊室内患者家属不陪同,不能自理者留一位家属陪同。建议诊疗操作时开窗通风。

四、临床医生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第二次),再诊治专科疾病,对可疑病例立即上报。

五、有条件的医院或门诊可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治疗单元进行喷溅性操作。喷溅治疗室应设置在科室的最里端,远离其他诊疗区,通风良好,设立缓冲区,区域划分明确,布局流程合理。诊室应设立特定的空气消毒机,诊疗中实现人机共用。

六、根据风险级别穿戴防护用品:接诊医师穿着隔离衣/防护服、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外科口罩、工作帽、防护面屏及护目镜、双层乳胶手套,严格遵守手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在诊疗过程中一旦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应立即更换或做消毒处理。在治疗中不能用手触摸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以及非治疗区域。禁止穿隔离衣/防护服离开诊疗区域。使用后的护目镜/防护面罩放入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 min后流动水冲洗、晾干备用。工作完毕,在诊疗室内脱卸外层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每步均做手卫生;在诊疗室外脱卸内层手套、帽子及防护口罩,每步均进行手卫生。

七、口腔检查前,患者可使用聚维酮碘(1%)、西吡氯铵(0.05%—0.10%)或氯己定漱口水等漱口,有效降低口腔操作产生的飞沫、气溶胶中的微生物数量。口腔检查时,应避免引起患者咳嗽、咽反射的操作,可调节患者体位,使患者处于放松状态,并及时吸唾。检查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三用喷枪,防止飞沫、气溶胶等产生。如需进行冷热诊测试,应尽量减少小冰棒或热的牙胶条对患者的刺激,或可改用电活力测试检测牙髓活力。

八、口腔诊疗中建议四手操作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感染控制,协助人员防护同诊疗医师。在操作过程中尽量避免使用高速手机、超声器械等有水雾喷溅的操作,如必须使用时建议使用橡皮障隔离患牙,并应配合强吸引器操作,建议使用伢典等化学去腐方法或使用挖匙等机械性去腐方法。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强、弱吸引器及时吸唾,可减少飞沫、气溶胶等产生。

九、若需使用注射器(包括局部麻醉注射或局部冲洗),应检查注射针头是否通畅。按压活塞时应缓慢下压,或使用带螺口的注射器,防止液体迅速喷出产生飞沫。

十、行口腔影像学检查时,在口内放置胶片可刺激患者唾液的分泌,部分患者可引发恶心、咳嗽、呕吐,带出飞沫。因此,在NCP疫情期间,可考虑选择口外成像技术,包括曲面体层X线片和锥形束CT。

十一、诊室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大于30分钟。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灯对诊室进行消毒,每天至少2次;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每天4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对于患者接触的地方如诊室椅位、痰盂、治疗台、各种仪器设备及候诊椅位等需做到每人次消毒;接诊完每一位患者需重新进行手部消毒,戴手套不能替代手消毒或洗手。

十二、疫情期间建议暂缓接收择期手术病人,以急症和限期手术为主,以减少院内感染的可能。

十三、入院及病房管理规范同所在医院要求。

附件2

疫情期间眼科医务人员防护及工作流程(参考)

一、统筹设置诊室,保证“一医一患”就诊,避免多个患者一室。在诊室内患者家属不陪同,不能自理者留一位家属陪同。

二、眼科分诊台及眼科视力检查处配备专门护士,对病人及家属测量体温及询问流行病学史并登记(根据诊疗方案第七版)。体温正常且无近2周内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方可进入候诊区。患者及家属必须佩戴口罩。

三、严格预约制度。原则上只接诊预约患者,根据预约时间前来就诊。根据候诊室的面积合理布置候诊人数(包括患者家属),不能造成人员大面积滞留。建议人与人之间距离在1.5米以上。

四、接诊医师穿着工作服并加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帽、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乳胶手套、严格遵守手卫生。特检人员防护同接诊医生。

五、建议高风险操作时,穿着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面屏/护目镜、双层手套、严格遵守手卫生规范。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环境内进行,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包括:有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眼部标本采集、内眼手术等情况。

六、诊室应安装裂隙灯显微镜隔离板,防止患者分泌物飞溅至检查者,造成交叉感染。物资紧张时,可以用X线等影像胶片隔档替代。

七、诊室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大于30分钟。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灯对诊室进行消毒,每天至少2次;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每天4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对于患者接触的地方如下颌托、额托和扶手等需做到每人次消毒;接诊完每一位患者需重新进行手部消毒。

八、非接触眼压计测量眼压的瞬间,眼表泪液在气压冲击下,会形成气溶胶粒子,随着测量次数持续增加,测量口附近浓度增加,存在交叉感染风险。故非接触眼压计应置于通风处,操作者每次测量后 应清洁消毒机器可能污染区及患者接触区,用风吹 散测量头与眼之间的空气,使飞沫稀释。此外,测量人次间隔应延长。

九、疫情期间建议暂缓接收择期手术病人,以急症和限期手术为主,以减少院内感染的可能。

十、入院及病房管理规范同所在医院要求。

附件3

疫情期间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门诊医务人员防护及工作流程(参考)

一、严格预约制度,原则上只接诊预约患者,根据预约时间前来就诊。根据候诊室的面积合理布置候诊人数(包括患者家属),不能造成人员大面积滞留。建议人与人之间距离在1.5米以上。

二、临床医生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一人一诊室,接诊时尽可能与患者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第二次),再诊治专科疾病,对可疑病例立即上报。

三、接诊医师二级防护:工作服、隔离衣(预防发生喷溅)、一次性医用帽子、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护目镜/面屏(预防发生喷溅),乳胶手套、必要时穿医用防护服。

四、压舌板、窥鼻器、镊子、耵聍钩等一人一次一件,额镜、音叉、电耳镜等设备一人一消毒(酒精擦拭),对于患者接触如下颌托、额托和扶手等每人次消毒;诊疗台上器械盒呈常闭状态。

五、诊室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大于30分钟。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灯对诊室进行消毒,每天至少2次;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每天4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接诊完每一位患者需进行手部消毒。

六、原则上停止电子喉镜检查。确需检查时,应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防护服外面加穿一次性隔离衣、务必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严格实施消毒与隔离措施。

附件4

疫情期间检验科发热患者标本检测

感染防控流程(参考)

一、窗口、夜间工作人员

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戴橡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护目镜/防护面屏,严格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巾一手消”,严格执行手卫生。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

从事常规检测的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橡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戴防护面屏/护目镜,严格执行手卫生。

从事发热标本检测的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戴防护面屏/护目镜,严格执行手卫生。

三、标本处理

实验室人员接收发热门诊标本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转运箱消毒后方可打开,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密封袋进行消毒,取出标本,详细核对标本信息,做好交接登记。

标本按要求离心完成后应静止10分钟,再轻柔打开离心机盖子,在开盖的同时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取出标本,放在已经消毒的试管架上。如果能闭管检测,尽量采用闭管方式检测,如需开盖,为防止气溶胶产生,动作应轻柔小心,和操作者面部保持距离,尽可能缩短打开时间,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开盖后放在试管架上,转运至工作区域上机检测。

检测完成后立即加盖或用保鲜膜密封后存放,减少标本暴露时间,结果报告后,标本立即按要求进行处理。

四、实验室环境管理

(1)物体表面的消毒:实验室台面、计算机键盘、鼠标、门把手等物体表面采用 100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仪器等不耐腐蚀的使用 75%的乙醇擦拭消毒,每天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2)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 5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3)空气消毒:安装紫外线灯的房间每天使用紫外线灯照射60分钟。没有安装紫外线灯房间建议定时开门、开窗通风。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

所有标本检验完成后,应把标本收集在双层医疗废物袋内,鹅颈式封口后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六、检验标本院内转运感染防控流程(见下图)

附件5

疫情期间影像科及发热患者CT/拍片

医务人员防护及工作流程(参考)

一、配备专门人员对病人及家属测量体温及询问流行病学史并登记(根据诊疗方案最新版)。体温正常且无近2周内疫区患者接触史的患者及家属方可进入候检区。患者及家属必须佩戴口罩。

二、候诊区域不能造成人员大面积滞留。建议人与人之间距离在1.5米以上。

三、操作间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圆帽、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实施手卫生。

四、检查操作时,只限病人一人进入操作间。确实不能自理者,允许一名家属陪伴。

五、高风险操作时,如强化CT穿刺注射,应穿隔离衣、戴外科口罩、戴防护面屏/护目镜,戴手套。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环境内进行。

六、操作间应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大于30分钟。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灯对操作间进行消毒,每天至少2次;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每天4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工作人员及病人防护用铅衣应一用一消毒,使用酒精型消毒湿巾擦拭,规范放置。

七、发热患者CT、拍片应独立操作间专人专班负责,医务人员二级防护,严格环境物表及空气的消毒。如只有一台CT的医疗机构,应该做好预约和通知,限定其他人员进入,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严格消毒通风后再安排其他病人做,最好安排在最后做发热病人。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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