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20-10-28 08:46:10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市民政局按照“通过低保制度兜底一批”要求,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落细低保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兜底保障。
我市今年再度上调低保补助标准,连续9个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市民政局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5%,适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不低于省定扶贫线。自今年7月1日,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每人每月266元,切实提高了低保的兜底保障水平。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8亿元。
与此同时,我市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已连续9个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共为61万人(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2009万元,减少了物价上涨对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
出台低保兜底惠民新政,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兜底脱贫攻坚,出台《全市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在出台的新政中,适度扩大了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完善了低保3—6个月的渐退政策,2020年底前,审慎把握纳入低保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员退出低保;此外,我市完善了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在保障“收入型”贫困家庭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
按照规定,“支出型”贫困认定条件包括: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人数实现双增长,有效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今年,市民政部门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通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农村低保对象新增1.1万人,其中重残、重病“单人保”新增2066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达到7.4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有效发挥了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同时,将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范围,推动民政兜底政策全面落地。加强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将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今年以来,通过低保转特困、贫困人口摸底,全市新增特困人员0.8万人。
围绕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市民政局健全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制度,充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300余万元,扎实开展各类急难救助。今年以来,累计救助1894人次,支出资金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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