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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1-08 15:28: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8日讯 1月8日上午,滨州市新闻办召开《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滨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学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学峰介绍,《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是2020年由滨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起草的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一部政府规章。《办法》的制定明确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职责任务,明确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消纳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确保了滨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里,滨州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办法》,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摸排调查、建立台账,对全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消纳单位进行全面的摸排调查,建立详细档案台账,为下一步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全力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办法》施行后,滨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扬尘治理和滨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二是主动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接,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针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消纳单位这一重点群体,采取上门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力争从源头杜绝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发生;四是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着力解决擅自倾倒、违规运输、违规消纳建筑垃圾等问题,打击违法、保护合法,提升滨州市建筑垃圾法治化管理水平。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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