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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纪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2-09 18:23: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9日讯 2月9日,记者从中共惠民县纪委获悉,春节将至,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为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文明出行,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姜楼镇卫生院副院长吴春银酒驾问题。2019年8月13日,吴春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吴春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市场监管局科员荆红卫酒驾问题。2019年6月5日,荆红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荆红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店镇姜郭社区工作人员常辉醉驾问题。2019年11月25日,常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9月,常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降低工资待遇。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仍然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心存侥幸、不知敬畏,必然受到法律惩处和纪律处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构筑起坚固的思想意识防线,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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