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人社发布
2021-04-07 15:10:04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6月
二.评选条件(参评对象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身份证居住地为我市乡镇及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返乡创业劳动者(包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负责人或合伙人,该经济实体持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2018年3月31日以前注册);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纪录;
3.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重要突破,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
4.创业事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示范性等特点,能够对返乡创业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荣誉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步骤
评选经报名、初评、实地考察、复评、公示等环节,其中,复评采用“5+5+1”的项目路演形式(即项目展示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打分1分钟)。
四.资金奖励
对评选的第一届滨州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颁发证书,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
五.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到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及报名表详见下方二维码。
第一届滨州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滨州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报材料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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