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4日讯 6月4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滨州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方月伦发布《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刘连义发布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滨州市法院积极推进集中审理、巡回审判、多元治理、专家咨询、跨区域合作、内部协调六项改革为主体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覆盖全市的环境资源新型审判体制基本形成。同时,运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扩大审判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滨州全市法院构建六项专业审判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滨州中院在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的基础上,于2020年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研究室合署办公,为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机构和组织保障。基层法院陆续设立了环资审判团队,并加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或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牌子,实现“三合一”或者“二合一”集中审理。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和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全市法院在黄河水利风景区、打渔张黄河森林公园等地设立8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8个司法修复基地,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就地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强化“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构建跨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突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指导沿黄5家基层法院签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审执协作、信息共享、要案会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区域间协调联动。
滨州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职能,在审判中检验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成效。2020年以来,滨州中院审结涉疫情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件,系全省第二、三件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严厉制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土地资源的刑事犯罪,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去年以来,依法审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砍滥伐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件,依法收取环境污染治理费、环境损害费、罚金共计1225.3万元。
滨州全市法院多措并举,同步扩大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成果。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规律,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承担的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土地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撰写任务,初稿基本完成,提高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审判能力。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法学会组织的法官沙龙和环境资源审判论坛,参加中国行为法学会环境治理法治化论坛等学术活动6次。撰写的《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在《山东审判》公开发表,并被评为2020年全市优秀调研报告。加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培树,注重选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审理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