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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7-06 17:02: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6日讯 7月6日,记者从滨州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营商环境,强化规矩意识,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滨州市交通产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罗振中等人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问题。罗振中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国有资产外包事项,且采取隐瞒方式掩盖问题;市交通产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王立国擅自推动招标工作,督促代理公司在无代理协议的情况下违规开标,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市纪委监委给予罗振中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市纪委给予王立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无棣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原副主任崔永健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投标提供帮助问题。2013至2018年,崔永健担任无棣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与其个人有经济往来的企业多次中标县政府采购项目;参加供应商安排的旅游活动。此外,崔永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无棣县纪委给予崔永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阳信县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科科长闫风军等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闫风军担任阳信县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科科长期间,未正确履行现场审核工作职责,导致9家企业违规使用虚假房屋出租证明登记注册,2021年4月,阳信县纪委给予闫风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温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张峰帮助伪造房屋出租证明,受到诫勉处理。

滨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处工作人员李琳违规收受项目施工方礼品问题。2021年春节前,李琳利用担任滨城区某房地产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施工方赠送的礼品、购物卡。2021年3月,滨城区监委给予李琳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投标提供帮助,有的工作失职失责,有的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相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知敬畏、以案明纪守底线,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当好有忙必帮、无事不扰的“服务员”,不折不扣地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畅通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健全线索移送与督办机制,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亲”而不“清”官商勾结、“清”而不“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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