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网
2017-04-25 16:00:0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张云梓)交通事故是不可预知的,但绝对是可以预防的,但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因都是因为驾驶员的大意疏忽造成的:
2017年4月19日20时许,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得到电话报警称:在沾化区中心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小型轿车横在公路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卡在轿车的前杠下面。经询问双方驾驶员得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中心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需要掉头行驶,掉头时王某并没有在观察清楚路况的情况下就掉头,这时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也顺行行驶到事故地点,当贾某看到王某掉头时两车已经相距太近,贾某来不及刹车,两车就撞在了一起,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事故只造成电动自行车贾某受轻伤。
在此,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安全、文明驾驶,避免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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