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27 08:49:07
齐鲁网滨州7月27日讯 7月25日,无棣县2名男子徐某荣、徐某民喝点小酒,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民警到场处置,又不服从民警执法管理,与民警发生冲突。该2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无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5日16时许,无棣县信阳镇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打架事件。
接警后,无棣县公安局信阳派出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经现场了解,系两车抢道发生剐蹭,随后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处置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服从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管理,另一方当事人两名男子徐某荣、徐某民身上酒气较重,不服从民警现场执法,辱骂、推搡处警民警。接到现场民警情况报告后,无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将二人控制。
目前,徐某荣、徐某民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无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二人涉嫌酒驾行为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什么是妨害公务罪?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