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15 22:38:08
齐鲁网滨州8月15日讯 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7月份滨州城区共有6家房地产获得预售许可证,望广大居民理性选房、买房,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以防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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