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16 08:32:11
齐鲁网滨州11月16日讯 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竟购买假证,堂而皇之的开车上路!哪怕只是想想,是不是都会让人觉得害怕呢?
2018年11月9日凌晨4时许,邹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黄山五路进行巡逻时,对一辆车牌号为鲁H***号牌的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该驾驶员闪烁其词,在民警多次催促下才将一套姓名为“王安群”的驾驶证交给民警。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立即将该驾驶员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王安群”的驾驶证系伪造证件,该驾驶员的真实姓名为王某敞。该驾驶员因醉酒驾驶已被吊销驾驶证,为了躲避交警检查,王某敞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套假证。
目前,王某敞因无证驾驶、伪造变造驾驶证,被邹平交警罚款4000元、拘留15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会手忙脚乱,对自身以及他人造成极其大影响: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主要对交通安全法规知识薄弱,时常会为规避检查而出现超速、闯红灯等违规的现象,影响了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拿他人的生命安全作儿戏,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弱化了群众的法制、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驾驶条件,并且驾驶车辆来源不明,往往会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等行为。
邹平民警在此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万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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