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30 16:05: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0日讯 按照《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春节期间允许市民有限制的燃放烟花爆竹。2020年许可时间为1月24日(除夕)至1月29日(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元宵节,其余时间严禁燃放。但是,还有人在明知规定后抱着侥幸心里以身试法,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受到处罚。大年初六,沾化分局共处罚10起违规燃放行为,分别被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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