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0 11:50: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0日讯 疫情防治是一场全社会全体人员参与的战斗,也是一张检验公民社会公德的试纸。当下的自我约束,是为了尽快控制疫情,让大家的生活早日回归常态。但偏偏就有人不自觉,不但违规组织聚餐,还饮酒后拨打110报假警,谎称被感染,造成辖区居民恐慌,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2月13日晚上,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杜店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有人报警称:在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内,自己被感染了新冠肺炎。警情就是命令,尤其是涉疫警情!杜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穿好隔离衣、防护服、戴好护目镜等装备赶往报警现场,到警后,发现室内有五人正在饮酒、用餐,经过询问报警人刘某云得知,其身体健康并未感染新冠肺炎,系酒后谎报警情。
原来是虚惊一场,听到刘某云这么说,在场的出警队员都松了一口气。鉴于疫情防控,随即对聚餐的人员测量体温,立即解散聚餐人员,考虑到刘某云处于醉酒状态,随即让其在家等候派出所电话接受处理。在第二天,民警对当晚聚餐情况展开了调查,拨打刘某云电话口头传唤,谁曾想,刘某云后期拒不接听派出所以及民警的电话。同时,2月18日上午,杜店派出所到刘某云的住处对其下达了传唤证。
迫于压力,2月18日15时,刘某云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杜店派出所,如实供述了2月13日晚上和朋友在家中聚会,醉酒后,因为心情不好压力大,随即拨打110报警,谎称自己被新冠肺炎感染的违法事实。
面对即将受到的法律的处罚,刘某云低下头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她对民警说:“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是我不懂法,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我给社会添乱了。”
回家,对于多少在逆行路上抗击疫情的人来说是一种奢望,而有的人却不懂得珍惜,甚至触犯法律,他们必将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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