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5月12日,记者从滨州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邹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确保油条等油炸面制品、高风险食品的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油条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抽检,对油条等油炸面制品、自制烧饼、自制火烧、自制煎炸过程用油、红薯粉条、猪肉、羊肉、羊肉卷、猪肉卷等畜肉、畜肉制品,中华鲟、河虾、海鲈鱼等水产品,芹菜、韭菜、绿豆芽、白糖蒜等蔬菜制品14种商品共计40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4批次不合格,检出了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问题。
具体情况
邹平李峰油条店加工制作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庆河油条店加工制作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黄山劲松面馆加工制作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邹平见埠秀华油条店加工制作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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