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9日讯 7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市中派出所接到报案人耿某称,在黄河三路渤海七路某酒吧被盗一部手机。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是同在酒吧的李某临时起意,将沙发上的手机盗走。
随后,办案民警于当日上午在黄河一路渤海八路附近某宾馆抓获该李某,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李某对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并将被盗手机归还给当事人。
来源:齐鲁网
2021-08-09 20:00: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9日讯 7月27日凌晨1点左右,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市中派出所接到报案人耿某称,在黄河三路渤海七路某酒吧被盗一部手机。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是同在酒吧的李某临时起意,将沙发上的手机盗走。
随后,办案民警于当日上午在黄河一路渤海八路附近某宾馆抓获该李某,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李某对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并将被盗手机归还给当事人。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