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2021-08-19 08:40:08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城讯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近日,滨城区教体局发布《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要求。
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通知》要求,要坚持控制班额招生。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保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清零”,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坚持划片招生的原则,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通知》要求,原来已经划定的学区相对固定,个别学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微调。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坚持“公民同招”要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全程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按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将招生范围、日程安排、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材料要求、录取名单(优抚对象等子女名单)、分班方法、咨询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本地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到幼儿园中班和六三制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通知》同时对外来务工子女、残疾儿童以及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做了要求。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各校按照居住证和与之相统一的合法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优化和简化入学流程。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同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优秀企业家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
目前全区各学校陆续开展报名工作
《通知》要求,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按照招生入学平台要求执行,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不能实现网上办理的特殊情况,需要向意向报名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认定合格的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城区实际情况审批。
按照《通知》计划, 7月底前,制定完成全区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等。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6月30日前,城区新建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到滨城区教体局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
8月份,各学校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审核、录取、招生结果查询等工作。招生报名期间,要求各学校要将本校招生计划、范围、条件等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目前全区各学校陆续开展报名工作。
强化招生管理 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具体负责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抓好辖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
简化证明材料,优化报名程序。《通知》要求,各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各学校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招生录取工作的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交材料等,为广大家长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
严肃招生纪律,加大违规查处力度。《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在规定时间以外、在起始年级以外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奖励、收取“赞助费”、虚假宣传或通过第三方渠道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同时,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一、主管部门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3806025
二、各义务教育学校
滨城区实验小学 3803826
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3086009
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3385662
滨城区第一小学 3258202
滨州学院附小 3177008
滨城区第二小学 3806817
滨城区第三小学 3807306
滨城区第四小学 3365171
滨城区逸夫小学 8338005
滨城区第六小学 3171680
滨城区玉龙湖小学 7053762 13505430889
滨城区清怡小学西校区 3096119 3096122
滨城区清怡小学东校区 3096229
滨城区第五中学小学部 18654309463
滨城区第三中学 3319361 3329167
滨城区第四中学 3095793 3091733
滨城区第五中学中学部 3082315
滨城区第六中学 3806309 3806317
滨城区第八中学 3177806
北镇中学初中部 3279357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 3170166 3170177
滨州行知中学 3290966
滨城区特殊教育学校 3512255
滨北学区 8199208
梁才学区 3710019
秦皇台学区 8339757
杨柳雪学区 8100917
三河湖学区 3535918
滨城区授田英才学园 18005432114 18053892999
滨州国昌实验学校 222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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