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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这四辆机动车已报废 禁止上道路行驶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2-09 09:23: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9日讯 12月9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获悉,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令)的规定,达到规定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请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手续。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发布报废机动车辆的公告,以下四辆机动车已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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