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3月13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发布消息, 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粮油肉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要自觉守法,自律稳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二、做好明码标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来源: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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