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滨州交警持续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现曝光第二批不戴头盔违法行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滨州交警已开启严查模式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一定要文明出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曝光台
未佩戴安全头盔
01.尚澳利,身份证号:3723011999****0315,2022年5月11日15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626182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五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2.张勇,身份证号:3723011985****1412,2022年5月13日12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555749(临时)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十六路渤海一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3.张志刚,身份证号:3723011965****001X,2022年5月13日15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620468(临时)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4.王清华,身份证号:3723011967****0718,2022年5月13日16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246518的电动自行车在渤海四路黄河四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5.韩波,身份证号:3723011962****0372,2022年5月15日09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585355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五路路口以西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6.高云芳,身份证号:3714231993****5021,2022年5月16日09时,驾驶号牌为济南0076812的电动自行车在渤海五路柳家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7.赵美灵,身份证号:3723011997****192X,2022年5月17日10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612057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五路渤海十八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8.徐慧颖,身份证号:3723011999****0027,2022年5月17日15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573350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五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09.袁静飞,身份证号:1504041990****1415,2022年5月17日16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628389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五路渤海十八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10.王红菊,身份证号:3709021979****0963,2022年5月17日15时,驾驶号牌为滨州0010758的电动自行车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五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滨州交警提醒
安全无小事 守法平安行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抵制交通陋习
出行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除此之外还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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