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日讯 为预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努力营造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元旦期间,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重拳出击,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安全。
行动中,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结合辖区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研判,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主要路段,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执法执勤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醒过往驾驶员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新的一年里要以更严格的要求遵守好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元旦期间夜查行动,滨城大队共查处酒驾4起、醉驾6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一】
为切实做好元旦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根据支队统一部署,1月1日晚20时至凌晨3时,滨城大队积极开展“元旦期间”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大队精心组织部署,结合常态化整治工作,民警、辅警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措施,加大对过往车辆检查力度,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筑牢假期出行安全防线。
20时37分许,杜某腾饮酒后驾驶鲁M518XX小型轿车行驶至滨北办乡镇内路梧桐四路与凤凰四路路口以西100米时,被执勤民警拦截并要求吹气测试,杜某腾神色紧张不敢吹气,五中队执勤民警立即让其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当事人杜某腾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将当事人送去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3年1月2日21时49分, 滨城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在黄河八路渤海六路处设置临时检查点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苏某亮驾驶车牌号为鲁MN80X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该路段,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并要求出示驾驶证,民警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发现苏某亮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该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对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滨城区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生命的漠视。和亲朋好友欢度佳节,并不能成为“酒驾”的借口。
【案例三】
2023年1月2日23时34分许,滨城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辅警在黄河三路渤海六路路口以东150米处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对鲁M871XX号牌的小型轿车依法进行检查时,闻到车里有很大酒味,民警判断驾驶人有涉嫌酒驾嫌疑,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8mg1/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询问查证,该驾驶员名叫杜某伟,该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随后将杜某伟带至滨州市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进行抽取静脉血,同时,通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危险驾驶案件处理专班民警对醉酒驾驶当事人杜某伟的案件进行交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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