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北晚报
2017-04-05 14:43:04
4月1日上午,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暨建设扬尘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对2017年我市建筑工程管理、建设扬尘治理的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分工和要求,决定自3月20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
按照《滨州市城市建设扬尘防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要求,力争经过100天的时间,通过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使建设扬尘污染得到更加有效的控制,促进空气质量提升。
“百日会战”的重点,一是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篷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六个100%”。施工现场渣土车禁止超高装载、密闭不严、不冲洗或冲洗不到位、带土带泥上路。新开工工地,为落实上述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已停工的工地,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复工;未停工的工地,6月底前全部规范到位,逾期未完成即停工整改,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7月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加强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治理。房屋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要将扬尘防治纳入到合同内容中。房屋拆除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作业扬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密闭;拆除现场要由专人负责清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上路。运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篷盖密闭,防止运输途中洒漏。
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控制。商砼企业物料堆场,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全封闭式生产,强化现场管理水平。做到“黄土(物料)不见天,场地无积尘,出入无轮痕”;粉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等粉性物料和砂石、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方式贮存。物料全部采用永久性设施篷盖,物料输送或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方式。出口处设置适合重型车辆的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配套防溢、导流、收集、沉淀等清洗水循环利用设施。场内应配备永久性喷淋抑尘设施,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场地全部硬化。6月底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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