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6 16:01:05
齐鲁网滨州5月16日讯(记者 陈帅)5月16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兴利,滨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吴新本发布滨州市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滨州召开2017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滨州市教育局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坚持依法治教,力促教育公平,全面指导各县(区)妥善解决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热情解答群众来人来电咨询,确保了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平稳进行,有效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6年,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6.56万人,当年招收新生83311人,其中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081人,占新招生总数的3.7%。
王兴利对滨州市城区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说明,就2017年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招生工作坚持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吴新本就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报名条件、入学年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能招收特长生、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可以择校等四个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7年,滨州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将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等六项基本原则,严格招生入学条件,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学校招生一律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一律不得随意招收择校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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