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北晚报
2017-08-18 15:35:08
8月16日,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7月31日,滨州市2017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共涉及全市退休人员17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3.1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87万人,调整后人均增加养老金156元,实现了自2005年以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13连涨”。也是自去年起第二次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类退休人员“并轨”调整。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社会保险科科长周立民告诉记者,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国家和省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主要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购买力不降低,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改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的人员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一是按照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二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三是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周立民为记者举了个例子:企业退休人员张女士,1964年3月出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3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33.3年,按34年计算。张女士的养老金月增额为:定额调整(55元)+挂钩调整106.4元(本人2016年12月养老金2301.69元×2.1%=48.34元+缴费年限34年×1.7元=57.8元)=161.4元。因张女士不符合倾斜政策,实际月增额为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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