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30 09:19:08
齐鲁网滨州8月30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博兴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职尽责,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博兴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分别如下:
曹王镇邵元村党员邵明溪、邵帅兵寻衅滋事问题。
2016年11月25日,邵明溪召集邵帅兵等人到辖区某工地殴打施工人员王某才及其儿子,并损坏工地设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6月28日,邵明溪、邵帅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邵明溪、邵帅兵及其他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兴福镇村魏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魏连村寻衅滋事问题。
2017年2月23日,魏连村为打击报复身患残疾的举报人魏某,纠集并指使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在村委会门口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电动三轮车掀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4月,魏连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魏连村及其他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博兴县城东街道相公堂社区党员王润故意伤害他人问题。
2016年9月29日,王润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撕扯并对王某玉进行殴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8月24日,王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王润及其他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律、严守党纪国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扫黑除恶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做到强力扫黑、铁腕除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确保专项斗争“不搞偏、不走样、不走过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把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涉黑涉恶问题作为重点,把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拓宽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从严执纪审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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