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30 11:11:04
4月30日,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证省平均工资公布前,用人单位及时缴费,滨州市下发《关于2019年度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企业社会保险征缴工作。
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全省平均工资公布前,各单位暂按2018年度缴费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省平均工资公布后,再根据省统一要求核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清算。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待全省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缴费,如有急需缴费的可暂按2018年度我市公布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110%(即3520元至5867元)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各单位需6月底前按2018年度的缴费基数缴清1-6月份的社会保险费,7月份起按月缴费。全省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核定缴费基数,并于核定基数的当月按核定的缴费基数进行清算。清算前参保人员在本市统筹范围内转移的,其清算额中的单位部分由其原工作单位缴纳;清算额中的个人部分由现工作单位代扣代缴,无工作单位的由个人在现参保的经办机构缴纳。转往本市统筹范围外的职工,其清算额中的单位部分由原工作单位缴纳,清算额中的个人部分在职工再回到本市统筹范围以内时缴纳。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