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
2018-09-27 10:12:09
按照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有关要求,9月26日,无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与中国人财保险滨州市分公司签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共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服务。
根据所签服务协议,定点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合理选择诊疗方式,因病施治,规范诊疗,明确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对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的结算程序,在定点医疗机构综合服务窗口进行“一站式”结算,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贫困患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最大限度减轻贫困患者住院负担,确保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低于医疗总费用10%的目标。
近日,滨州市扶贫办针对保险公司2017年无棣县扶贫人员住院清单进行住院减免费用抽查,经统计分析,目前,通过落实医疗扶贫政策,无棣县住院患者中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在10%以下的达到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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