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01 09:01:04
齐鲁网滨州4月1日讯 3月30日,从山东高速交警获悉: 今年清明假期,山东省将在高速公路设54处事故快处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交警不再到现场勘查,当事人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
滨州有五处分别是:
滨州收费站外广场(滨州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沙洼立交枢纽东侧(一大队三中队驻地)、鲁北收费站外广场(一大队二中队驻地)、沾化西收费站、无棣东收费站。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
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
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双方驾驶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以上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应当将车辆停靠在约定的地点,协商损害赔偿事宜,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应当报警等候处理。
根据快处规定,山东省内高速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属于强制要求,如果适用快速处理规定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以下几种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发生事故后需要立即报警:
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
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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