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北晚报
2017-09-18 10:44:09
近日,从热力公司了解到,2017-2018采暖季热价格执行滨价发【2016】89号文件规定(如有新文件出台按新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居民及学校(财政拨款):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2.商用、办公按建筑面积32元/平方米;
3.低保用户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热计量用户,用热价格按照滨价发(2016)89号及《滨州市供热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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