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日报
2018-03-25 12:21:03
近日,邹平县公安局持续发力,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刑事拘留一名骗取贷款数额特别大、恶意程度特别高的不良贷款企业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6年1月以来,邹平某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采取夸大自己公司业务量、现金流等形式,通过向银行提供大量虚假贷款资料,从银行骗取贷款6000万元。后在公安机关对其约谈和调查过程中,该刘以自己持有的美国病历为证据、长期长病为理由,不断对抗调查、态度极其恶劣。近日,邹平县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依法冻结其相关资产。
案件的成功侦破,既打击震慑了犯罪,又达到了追赃挽损的目的,有力地维护了邹平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秩序。
邹平警方郑重提醒:对主动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消除不良贷款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不良贷款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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