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29 23:55:04
齐鲁网滨州4月29日讯 近日,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公告》,为制裁被执行人规避、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张同树,男,1990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无棣县车王镇大张邢王村14号。身份证号码:372324199005081553,涉案标的207601.2元及迟延履行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有执行到位金额的,按执行到位金额10%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全部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300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的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魏法官0543-6360998、1356158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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