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滨州市文化馆
2018-12-14 09:22:12
为进一步树立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美术馆良好服务形象,加强公益性事业单位文化建设,创新工作内涵和服务理念。经山东省版权局审核登记,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美术馆视觉识别标识已正式注册,现公告如下:
一、标识图样及释义
1、滨州市文化馆视觉识别标识(登记号:鲁作登字-2016-F-00057960)
(1)精神主题:群众是一切文化艺术创作的根基。
(2)图形释义:该标志图形以汉字“文”、“众”和英文ART(艺术)开A头字母为主要设计元素组合构成。文,是文化馆的主语,群众则是一切文化艺术的根基,“文”与“众”字相得益彰、互为图形,ART的A,也在其中了。图形具有汉字与英文结合所特有的抽象而又具象的美感,表达准确,抽象而具体的提示着“群众是一切文化艺术创作的根基”的中心主题。也是滨州市文化馆的基础理念。图形以墨翠色为主色调,文气很足。图形主负形关系明朗,主形与负形呈倍数关系(黄金分割比例中,倍数关系是最为普遍的应用之一),不会产生因缩小使用而发生的“主形、负形间距闭塞消失。图形中上部直角形呈向上指向,由此使整个图形产生“上升感”,崇高纯粹而有生命力。
2、滨州市美术馆视觉识别标识(登记号:鲁作登字-2016-F-00057908)
(1)精神主题:美,是真理,无处不在。
(2)图形释义:该标志图形以汉字“美”为主要设计元素组合构成。美,是美术馆的主语;传播美、探索美、创造美是美术馆的天职。图形具有汉字所特有的抽象而又具象书写美感,表达准确,抽象而具体的提示着“美”的中心主题和基础理念。是传统文明与现代设计构成的有机结合。图形以墨色为主色调,现代而儒雅。图形主负形关系明朗,主形与负形呈倍数关系(黄金分割比例中,倍数关系是最为普遍的应用之一),不会产生因缩小使用而发生的“主形、负形间距闭塞消失。
二、标识应用
滨州市文化馆、滨州市美术馆视觉识别标识构成简洁易记、易传播,适宜户外媒体、国际互联网络、办公环境、VI系列推广、实体制作等形式的认知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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