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8 08:32:12
齐鲁网滨州12月18日讯 近日,惠民市民吴某将其车辆遭遇交警查酒驾之事,拍成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内,发泄私愤辱骂交警。此事一出吴某被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
12月7日,惠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微信昵称为某小区快递中心的微信号在其微信朋友圈上传查酒驾视频,并发布信息辱骂交警。经过调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吴某,男,惠民县辛店镇人。经询问,吴某对其在微信朋友圈发泄私愤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吴某因寻衅滋事被惠民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忠告:微信朋友圈是网络社交圈的一部分,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护网络环境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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