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07 19:02:05
齐鲁网滨州5月7日讯 5月7日,记者从博兴县公安局获悉,博兴县兴福镇段某某(男,46岁)在经营企业时涉嫌骗取贷款700余万元,在5月6日被集体约谈及公安“一对一”约谈后,仍拒不偿还贷款,认罪态度差、主管恶意程度高、影响恶劣,县公安局果断出击于当晚依法刑事拘留段某某。
据悉,5月6日下午,博兴县召开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集体约谈会,对存在不良贷款的41家企业26名实际经营者进行了集体约谈。会后,县公安局又对不良贷款人进行了“一对一约谈”,当晚涉嫌骗取贷款和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认罪态度差、主观恶意程度高、影响恶劣,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15年8月27日、2016年5月27日,山东某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段某某向博兴县某某银行提供编造的虚假购销合同和虚假的财务报表,骗取两笔计7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拒不偿还,给博兴县某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另2011年9月28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在某银行博兴县支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截止2018年11月6日累计拖欠透支本金154718.8元,经该银行多次催收,至今一直未作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涉嫌骗取贷款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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