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5 11:25:07
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通过勤务指挥室集成平台稽查布控系统预警,在执法站成功拦截一起未年检、未投保违法行为车辆。
李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GF***Y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经过220国道152公里幸福河稽查布控卡口处时,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行未年检的违法行为,集成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实时预警,三中队民警在220国道安全执法服务站将其拦截,成功查获并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记分分值3分。
经民警调查核实,李某某驾驶的鲁GF***Y轻型普通货车并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采取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900元。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