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31 10:14:07
齐鲁网滨州7月31日讯 近日,博兴交警一中队民警在执法服务站进行日常路检路查工作,期间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曹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博兴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国道205执法服务站门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员曹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过现场测试,曹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2.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后抽血送检经滨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曹某于前一天因家中有喜事,中午、晚上喝了两杯高度酒,结果一大早就接到老板电话通知,让他去卸货。他觉得自己睡了一晚上应该不会有问题,而且估计交警也不会这么热的天气上路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出发了,没想到在国道执法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该违法行为人曹某已被博兴县局依法行政拘留。
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刘洋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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