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3日讯 3月23日,记者从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禁毒委员获悉,为净化社会环境,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秩序,实现北海经济开发区禁种铲毒“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特通告如下。
各居民社区及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禁毒责任,严格禁止在本区域内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义务。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者应当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悔过,交出罂粟种子,并保证不再非法种植罂粟,争取宽大处理。对一意孤行,继续非法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坚决予以从重惩处。
对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证人和禁种铲毒工作人员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惩处。
举报电话: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 、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6586022 马山子派出所 658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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