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 4月9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获悉,滨城区交警大队发布对涉案车辆进行处理的公告。
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因交通违法依法查扣涉案车辆326辆,另有2011年-2020年在交通管理工作中被滨城区交警大队依法查扣的车辆216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机动车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机动车辆合法证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材料,到原作出扣留的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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