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9日讯 7月29日,记者从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做好2021年汛期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维护汛期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对辖区各相关经营单位作如下提醒告诫。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一、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积极配合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好辖区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执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保持辖区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各相关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
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12315及时受理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造成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好辖区市场价格秩序。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极端自然天气,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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