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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无棣一市民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 被骗14000元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08-03 09:52: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日讯 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法并不新鲜,最近冒充公检法“套路”又出现,已经有群众上当受骗。滨州市无棣警方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8月2日, 无棣警方接到市民王某报案,称被骗子骗了14000元。

王某接到一名自称“滨州公安人员”的电话,称其经过南京机场,并将王某手机转接到南京警方。

电话转接后,自称南京市公安局的男子称王某个人信息被泄露,还涉嫌一起非法洗钱刑事案件,要求王某接受线上调查,否则就下逮捕令。

受到惊吓的王某立即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飞书””UC"APP软件,并通过下载的app软件登陆网站,王某在该网站上看到了对方虚构的“涉案信息”。这个过程当中,这位假民警让王某必须时刻与他保持通话。

最后,在这位假民警“指示”下,王某将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所谓的“安全账户”,王某被骗了14000元。

案件分析

此类案件都是受害人先接到自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

嫌疑人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进行联系后,添加受害人QQ、微信等社交工具进行联系,以受害人涉嫌XX犯罪为名,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账号进行资金核查,并要求将钱转到指定账号。

此类案件作案时间一般都在白天银行上班时间段内作案,方便转账汇款。

嫌疑人会让受害人去一个接触不到人的地方,让受害人没有思考的余地,身边的人不能及时给予意见,从而直接向嫌疑人提供的账户里转账。

防范建议

公安机关不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办案,更不会添加QQ、微信通过网络和你私下联系。

警官证是警察身份证明,拘留证、逮捕证是法律文书,只有在现场执法中民警才会向当事人出示,绝对不可能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当事人发送警官证、拘留证、逮捕证照片。

公检法等部门不会电话要求市民提供个人信息,公检法没有什么所谓的“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的合法性,更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索要钱财。

不要随意填写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更不可把支付验证码提供给别人。在涉及金钱时,都应再三确认,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有任何疑问可及时拨打110咨询核实。

用户可将微信支付到账时间改成24小时。

广大群众遇到此类诈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防止上当受骗,或拨打反诈热线,冻结资金,并及时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注意防范此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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