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日讯 8月3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发布滨州市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进展情况,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晓明介绍,自铁拳行动开展以来,滨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铁拳出击、全力攻坚,在精准打击、协同打击、延伸打击上下功夫,采取政企联合打假、群众举报、重点领域检查等多种有效形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截止到目前,滨州市立案83件,结案78件,涉案金额34余万元,罚没款101余万元,有效净化了我市市场环境,保障了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现将比较典型的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山东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利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及党旗特殊标志进行非法营销案
2021年7月1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山东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使用印有中国共产党党旗、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殊标志的水晶玻璃杯,用于非法营销。涉案水晶玻璃杯共80个,通过积分兑换给加油客户23个。其行为违反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滨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作出没收水晶玻璃杯57个;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博兴县某新型材料厂涉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水泥产品案
2021年6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博兴县某新型材料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目录水泥产品。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对涉案水泥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案例三:北海新区某餐饮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1年4月14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生产企业举报,对北海新区某餐饮店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进行检查,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别,该餐饮店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系假冒产品,侵犯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调查,该餐饮店进货数量80箱(12瓶/箱),销售73瓶,涉案货值1248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调查。
滨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887瓶;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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