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日讯 12月1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获悉,为规范城区行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序,落实高新区城区路段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高新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以下地点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抓拍点位
1、新八路与青田路交叉口
2、高十路与省道309路口南100米
3、高十路范家村南200米
4、高十四路与滨港铁路南150米
5、高十四路与省道309路口北150米
二、抓拍违法行为
重中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电子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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